NKMSHRERP02劳动合同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5日.pdf 上传者:超斌 2020-07-16 07:54:27上传 PDF文件 298.78KB 热度 31次 劳动合同-京北方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:本合同中的甲、乙双方地址为双方联系的唯一固定地址,若在履行本合同中 发生争议,甚至涉及仲裁时,该地址为双方法定地址。若其中一方通讯地址发生变更, 应在三天内书面通知另一方。否则,因此造成的联系障碍,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责任。 下载地址 用户评论 更多下载 下载地址 立即下载 用户评论 发表评论